2009年3月17日
關懷勞工:我失業了,該怎麼辦?

http://labor.itaiwan.net/content.asp?id=26
我失業了,該怎麼辦?
勞工資源地圖教您按圖索驥 (點圖可放大)
為了搶救失業及穩定就業,各部會展開總動員,自全球金融海嘯發生至今,陸續推出各項重大政策措施,諸如:勞委會的立即上工計畫、充電加值計畫、各部會合作推動之97-98年短期促進就業計畫、教育部的就學安全網等措施。這些措施涵蓋的面向十分廣泛,包含了失業津貼可補貼失業者的生活需求,立即上工計畫幫助急需工作的失業者順利找到工作,若認為自己有進修需求,還可利用充電加值計畫及立即充電計劃,尋找進修管道。
現階段政府部門其實已經提供很多協助管道,但由於相關政策數量非常多,實施辦法、對象又或有不同,許多有需求的勞工朋友可能並不清楚自身權益,或不曉得該如何申請,該向那個單位申辦。為了協助勞工朋友於最快時間內瞭解這些龐大的資訊,勞委會特別從失業勞工的角度出發,提出「就業補給站─我失業了,該怎麼辦?」的勞工福利資源地圖,整合了「社會保險、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創業輔導、子女協助、住宅協助、社會救助、心理調適及勞資爭議」等9大類資源、合計62項目之全貌。
以上提及的各項細節資訊除了製作成勞工福利資源地圖之外,亦將於近期內彙編為實體版及網路版工具書,包括:資源手冊、QA問答集及網路版地圖,屆時民眾可至各地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服務站及各縣市政府索取,亦可於98年3月後至勞委會網站(http://www.cla.gov.tw)查詢,諮詢電話:02-8590-2798。
勞委會期待藉由各項資源的整合彙編,以及跨部會資源的整合與輸送,提昇服務品質,讓需要幫助的失業勞工都能迅速獲得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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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失業不再變成噩夢一場
http://labor.itaiwan.net/content.asp?id=33
這一波因金融海嘯風暴造成的失業潮,政府各部會團隊竭盡所能,積極提出因應方案,希望為全民提供最好的因應處理措施,勞委會在推動的就業促進措施計有:
1. 失業給付:非自願離職前3 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在1 年以上,辦理求職登記後14 日內無法推薦就業或安排參加職業訓練者。失業給付每月可領離職退保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最長6個月。如平均月投保薪資21,000元X60%=12,600元;另非自願離職者或特定對象求職期間可依規定請領求職交通補助金,每人每次500元,每年4次為限。
2. 就業促進:(1)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個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每人每月17,600元;用人單位管理訓練津貼依進用人數每人每月5,000元(2)臨時工作津貼:指派參加臨時工作者,可請領臨時工作津貼每小時100元,每月最高176小時,最長6個月(3)僱用獎助:獎助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受託單位推薦弱勢勞工之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受僱勞工每週工作32小時以上,受僱用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者,依受僱勞工人數每人每月發給10,000元。
3. 職業訓練:(1)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經安排參加職業訓練並符合相關規定者,每月可請領離職退保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或基本工資)的6成(約10,368元以上),最長6個月。(2)推動「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在職勞工參加職業訓練局核定課程80%-100%之訓練費,每人3 年內最高補助50,000元。
4. 協助創業:創業貸款利息補貼,微型企業創業貸款及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年息1.7%,繳還本金前2年利息由勞委會全額補助。
需要進一步瞭解以上資訊,請洽詢0800-777-888或各地區公立就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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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7.www.gov.tw/policy/2009career/page3.html
為協助大專畢業生找尋穩定工作,政府各部會提出協助專上人力就業措施,提供近十萬個新增工作機會,相關就業措施包含企業實習及助理型工作、研究型工作、公服型工作、人力加值及訓練等四類,期盼提升青年學子就業力。
詳細內容請參:振興經濟促進就業政策措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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