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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3日

就讀進修學校之經濟弱勢學生三年免收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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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扶弱、圓夢助學」就讀進修學校之經濟弱勢學生三年免收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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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稿單位 * 中部辦公室
* 單位聯絡人 * 莊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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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99-02-22
* 聯絡電話 * 04-3706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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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信箱 * e-g100@mail.tpd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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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清寒的民眾只要有心向學,再也不必擔心學費問題!自97學年起,只要是就讀高中、職進修學校的學生,家戶年所得在30萬元以下, 通通免學費,現在即可向學校申請,讓教育部幫助您安心求學。

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學校(以下簡稱進修學校)係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設立,為提供失學民眾進修管道,注重學生多元性向與適性發展,並配合學生的特質、結合學校師資、發展學校特色的教育環境。

教育部補助就讀私立學校學生5000元學費措施已經實施多年,96學年度起,依「教育部補助設籍臺灣省或金門馬祖地區之學生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雜費實施要點」規定,逐年實施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之經濟弱勢學生,每學期加額補助12000元,就讀私立進修學校學生可獲得17000元補助,減輕學費的負擔。

為了幫助經濟弱勢學生能安心求學,教育部於96年提出「教育扶弱、圓夢助學─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產業需求類科及進修學校學生」免學費專案,將公私立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學生納為實施對象,獲得行政院通過,自97學年度起逐年擴大實施,不僅限於私立學校,連就讀國立高中、職附設進修學校,家戶年收入在30萬元以下學生,都可獲得學費全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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