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0日
※教育領域 - 志工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 (5月14、15、16)
總名額:0人/已報名:0人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機關學校99年度
「志工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壹、計畫緣起
依志願服務法第9條,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維護受服務者之權益,志願服務單位應對志工辦理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志工於完成兩項教育訓練,由志工運用單位提出申請核發志願服務記錄冊。
貳、預期效益
一、 增進專業服務效能,能保護本身及運用單位權益。
二、 成為政府認證之志工。
三、 享有志工權利與福利。
四、 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後可申請領取服務記錄冊。
五、 累積達到志願服務法規定年資、時標準,即可依規定申請「榮譽卡」,可享有政府部分優惠措施,如參與社區大學學分費打折等。
參、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承辦單位:高雄市鎮昌國民小學
協辦單位:高雄市獅甲國民中學
肆、研習對象
以目前服務於本局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尚未取得「服務記錄冊」家長志工為主,如有餘額則開放一般民眾參加。名額為350位(額滿為止),若已具基礎訓練資格,請報名特殊訓練即可。
伍、研習日期:
一、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5/14(五)全天、5/15(六)上午
二、志工特殊教育訓練課程5/15(六)下午、5/16(日)全天
陸、研習地點:高雄市獅甲國民中學禮堂(高雄市中山三路43號)(捷運R7-獅甲站旁)。
柒、研習內容:
時間 |
5/14(五) |
5/15(六) |
5/16(日) |
0800-0830 |
報到 |
報到 |
報到 |
0830-1000 |
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2小時) |
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2小時) |
人際關係與說話藝術 (2小時) |
1000-1020 |
休息 |
休息 |
休息 |
1020-1150 |
志願服務倫理 (2小時) |
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 (2小時) |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學校單位業務 (2小時) |
1150-1300 |
午餐 |
午餐 |
午餐 |
1300-1430 |
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2小時) |
社會資源的運用 (2小時) |
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及實習-以大型學校為例(2小時) |
1430-1450 |
休息 |
休息 |
休息 |
1450-1620 |
志願服務的內涵 (2小時) |
學校志工的作為 (2小時) |
教育新興議題介紹暨綜合座談 (2小時) |
1620 |
賦歸 |
賦歸 |
賦歸 |
捌、報名事項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4月28日(星期三)止。
二、採用網路報名,請本局各機關學校協助志工報名事宜。路徑:高雄市鎮昌國小首頁(網址為http://www.jcmps.kh.edu.tw)/右側快速連結區/99年度志工基礎及特殊訓練系統
三、錄取名單請於99年5月7日(星期五)至本報名系統查詢。
四、聯絡人:鎮昌國小組長 曹建忠 8116575轉7705
玖、交通路線:為響應環保,請搭乘捷運(獅甲站下車)或儘量共乘。
拾、特別說明
一、午餐請學員自理。
二、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水杯。
三、若先前已完成基礎訓練者,並取得結業證明者,請報名特殊訓練即可。
四、志工訓練課程需完成,由內政部於90年4月24日以(90)內中社字第9074750號函頒之基礎訓練課程12小時及依據志願服務法第9條第2項規定,由本局訂定特殊訓練課程12小時,始完成志願服務教育訓練,並出具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