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
98年魔力點子「藝」起來實施計畫
總名額:0人/已報名:0人

(欣見本會想做的「創意競賽」高雄縣市教育局處已經行之有年囉!)
98年度高雄區創意才能競賽 ─ 魔力點子「藝」起來
實施計畫
一、計畫目標:
(一)激發學生潛能,厚植學生創意思考及提升學生表演能力。
(二) 透過舞台表演、輕鬆趣味的演出方式,營造出一個寓教於樂的教學場域,以達成提升學生運用創造力思考的目標。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縣政府教育處。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立中山國民中學
(三)協辦單位: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協會、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高雄市私立立志中學、中華高級藝術職業學校、高雄市立光華國中、高雄市立明義國中。
(四)贊助單位: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協會、振美建
設有限公司、大林煉油廠
三、活動組別及對象:
(一)魔力創意組:分為高中職、國小兩組。高雄市、高雄縣所屬公私立高中職、國小學生、學校教師及學生家長(含特殊學校、進修學校、夜補校)均可組隊參加(人數不拘)。
(二)青春魔漾組:限高雄市、高雄縣國中學生參加(人數不拘)。
四、相關活動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資格賽領隊(指導教師)研習
1. 時間:98年1月20日(星期二)。
2. 地點:高雄市立中山國中 (館址: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352號)。
3. 對象:所有報名參賽學校之領隊(指導教師)。
4.全程參加人員核發4小時研習時數。
(二)決賽領隊會議暨研習
1. 時間:98年4月14日(星期二)。
2. 地點:高雄市立中山國中 (館址: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352號)。
3. 對象:進入決賽學校之領隊(指導教師)。
4. 全程參加人員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
(三) 資格賽
1. 時間:98年4月7日~8日(星期二、三)。
2. 地點: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 (館址: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
(四) 決賽
1. 時間:98年4月17日(星期五)。
2. 地點: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 (館址: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
五、報名日期:98年1月8日【星期一】至1月15日止【星期一】。
六、報名方式:
(一)參加創意才能競賽之學校隊伍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上中山國中網站:
http://www.csjh.kh.edu.tw/
(二)報名時請確認參加人員名單,事後不得再任意更改。
七、表演方式:舞台上現場表演,表演形式不拘;具有一般創意內容,題目題材
自訂。
八、時間限制:
(一)上場準備及場景佈置時間:2分鐘為限。
(二)表演時間:3分鐘以內完成。
九、比賽評分:
(一)評分標準:依創意表現(50%)、主題內容(50%)評定成績。
(二)評分方式:
1.資格賽:評審委員依評分標準綜合評定成績,由主辦單位依成績高低決定
通過資格賽隊數,並取得參加決賽權。
2.決賽:由評審委員現場決定是否過關,並從過關隊伍中選出下列獎項:
◎魔力創意組:
(1)魔力創意獎(特優)。
(2)創意團隊獎(優等)。
(3)最佳演員獎(甲等)。
(4)魔力點子獎(佳作)。
◎青春魔漾組:
(1)魔力創意獎(特優)。
(2)創意團隊獎(優等)。
(3)最佳演員獎(甲等)。
(4)魔力點子獎(佳作)。
(三)『魔術』不納入本活動項目。
(四)參加資格賽入圍隊伍作品主題應與決賽一致。
(五)資格賽後公佈進入決賽之學校及作品,各校師生及家長若質疑有抄襲
之嫌,請向承辦單位或於領隊會議反應,經查證屬實者,得取消其獲獎
資格,不得異議。決賽時不再受理異議。
十、活動獎勵:
(一)資格賽過關隊伍,由教育局頒發獎牌乙面,所有表演者頒發獎狀乙紙。
(二)決賽過關隊伍,由教育局頒發獎牌乙面,所有表演者頒發獎狀乙紙。
(三)除上述獎項外,另由主辦單位從決賽過關隊伍中依評審成績選出成績
最優隊伍頒發下列獎座:
(1)魔力創意獎(特優):1隊,頒發獎座乙座,獎狀(每人1紙)及獎金20,000元。指導老師及相關人員1-5人、每人嘉獎2次。
(2)創意團隊獎(優等):2隊,頒發獎座乙座,獎狀(每人1 紙)及獎金10,000元。指導老師及相關人員1-5人、每人嘉獎1次。
(3)最佳演員獎(甲等):3隊,頒發獎座乙座,獎狀(每人1紙)及獎金5,000元。指導老師及相關人員1-5人、每人嘉獎1次。
(4)魔力點子獎(佳作):5隊,頒發獎座乙座,獎狀(每人1紙)及獎金2,000元。指導老師及相關人員1-5人、每人嘉獎1次。
(四)上項獎項經評審,成績未達標準者從缺。
十一、聯絡人、電話及e-mail:高雄市立中山國民中學學務處訓育組何芸潞。
TEL:07-8021765#21、FAX:07-8020760、E-mail:t0532@mail.csjh.kh.edu.tw。
十二、升學資訊:本創意才能競賽活動已納入高雄區申請入學「考生特別條件之項目及量化計分表」(依學生入學高中職當年度計分方式辦理),請鼓勵國中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十三、差假事宜:如附表。
十四、敘獎:援往例主辦單位3人嘉獎2次、2人嘉獎1次;承辦學校中山國中3人記功1次、15人嘉獎1次,協辦學校立志中學3人記功1次、10人嘉獎1次,中華藝校、光華及明義國中每校5人各嘉獎1次。
十四、活動經費:本項活動由教育局下授中山國中98年度預算項下支應,不足款項由教育局補助或由贊助單位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