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動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試辦計畫
97年10月訂定
計畫目標
(一) 需要協助家庭之學童於課後能獲得妥善教育照顧,使家長無後顧之憂,安心工作。
(二)結合社會各界資源,共同投入對需要協助家庭孩童之關懷,並藉以發揮社會互助精神,提昇教育愛的感染力。
補助對象
(一) 第一梯次試辦縣(市)政府:
新竹縣政府、南投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高雄縣政府、屏東縣政府、臺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基隆市政府
第二梯次試辦縣(市)政府:直轄市政府及各縣市政府
(二) 所在地於前開試辦縣市登記立案之民間社團、文教基金會、宗教團體
服務對象
以國小階段學童家庭經學校輔導會議認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家庭之學童為優先
(二)單親、失親、隔代教養、家境特殊亟需關懷等之弱勢家庭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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